2005年入职华为,工作了13年,担任工程师的李洪元,因跟单位协商离职补偿金,被指控犯有侵犯商业秘密、敲诈勒索等刑事罪名,拘留逮捕251天。
现在,李洪元被检察院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,不予起诉,宣布将他无罪释放。
如果李洪元罪名成立的话,敲诈勒索数额超过三十万能让他坐十年以上的牢。
华为涉嫌诬告陷害离职员工。李洪元最后收到了接近十一万的国家赔偿。这钱不是华为出的,是纳税人出的。
救他的其实是一段录音(离职后一直备份保存),一段长达两个多小时与单位协商补偿金的谈话录音。
李洪元收到银行转账约30万元的“离职经济补偿”后,华为的4个工作人员作为证人,分别多次向公安机关口径一致的指证李洪元采用威胁和强制方式,获得了2N离职补偿。
人证物证俱在,被告人空口无凭的,一桩刑事案件眼看木已成舟。让众证人跟办案机关没想到的是,李洪元手里也有证据——录音。
谈话录音战胜了证人证言,客观事实战胜了人心险恶;防人之心抵御住了害人之心!正是录音击败了谎言,把监狱边缘的李洪元救了回来。
物证人证靠不住,遇到大事录个音,关键时刻能救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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